關于推行增值稅電子發票的業務公告
2016/8/27 20:30:28尊敬的用戶: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推行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系統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84號)以及江西省國家稅務局關于發布《江西省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使用規定(試行)》的公告(2016年第11號)有關規定,我公司于2016年8月25日起推行電子發票,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2016年8月25日起,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推行使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不再提供紙質的冠名增值稅通用機打等普通發票。
二、用戶如需紙質發票,可在營業廳登記電子郵箱地址后通過電信推送的電子發票郵件下載、打印發票,或根據短信發送的鏈接信息登錄電信網上營業廳后查詢、下載、打印發票,也可以關注‘江西電信’官方微信,回復‘發票’后查詢、下載、打印發票。
三、您可登錄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登錄地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進行發票一致性查驗。
特此通告。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2016年8月
附件:電子發票表樣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推行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系
統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84號
為進一步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稅收現代化建設需要,稅務總局在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基礎上,組織開發了增值稅電子發票系統,經過前期試點,系統運行平穩,具備了全國推行的條件。為了滿足納稅人開具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需求,現將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推行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系統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對降低納稅人經營成本,節約社會資源,方便消費者保存使用發票,營造健康公平的稅收環境有著重要作用。
二、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系統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票樣見附件1。
三、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開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紙質發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稅務機關監制的增值稅普通發票相同。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15年11月26日
TAG:電子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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